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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整合专项资金 支持六大类环境治理项目

添加时间:2016-04-22 09:53:12   来源:中企互通-长沙工业地产商会   点击:

湖南整合专项资金治理环境

  湖南日报3月23日讯(记者 李伟锋 周帙恒)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3月22日下发《关于整合专项资金支持环境治理促进产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相应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六大类环境治理项目

  根据《通知》部署2016年至2017年我省将选择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良好生态湖泊水域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土壤污染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六类环境治理项目进行试点。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要求对纳入试点的环境项目引入第三方治理。

  整合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用于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环资金主要为发改、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的涉环资金。重点整合以下资金:发改部门的重金属污染治理等资金;环保部门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资金;国土资源部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等;农业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具体操作中每年1月,省直有关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发布第三方治理项目申报指南建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库。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公开发布环境治理采购项目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参与公开招投标。中标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与其签订相应环境治理协议。

  每年年底省直有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对本年度第三方治理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地方政府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污染项目治理;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额收回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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