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发布 中企互通-长沙工业地产商会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商会 > 企业培训 >
企业培训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0-16 16:43:48   来源:中企互通-长沙工业地产商会   点击:
 

  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信部《关于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布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2015]252号)等文件要求,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工程,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现组织申报工信部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2015年转型升级“6+1”专项行动,聚焦完全依赖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解决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集中支持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严格控制小散项目,避免“摆摊子、撒胡椒面”。根据工信部要求,原则上每个具体方向全国支持的项目不超过3个。

  二、重点支持方向

  2015年转型升级资金重点针对智能制造和“互联网+”行动支撑保障能力、绿色制造、中药材提升与保障、工业强基等4大重点领域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专项,共20项任务73个方向(各方向具体要求和实施目标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组织方式

  1、评审类项目

  智能制造和“互联网+”行动支撑保障能力中增材制造和稀土行业两化融合示范两项任务、绿色制造、中药材提升与保障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重点专项通过组织评审确定项目。其中: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重点专项只面向中央单位及下属机构,不面向各省市,因此我省不能申报该专项;中药材扶持领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市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对应专项方向的项目申报工作,收集审核项目,并于8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至省经信委对应的业务处室,同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提交投资科汇总。各方向具体要求请咨询省经信委相应业务处室,如业务处室对申报材料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企业可参考《2014年工业强基实施方案格式要求》(附件4)准备材料。

  请各市州投资科汇总本市州各专项方向申报的项目,于8月5日前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投资处。评审类项目上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2、招标类项目

  智能制造和“互联网+”行动支撑保障能力中的前三项任务以及工业强基采取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电子进口总公司官网”、“中国工业强基网”等网站另行通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将在8月上旬展开。

  请各市州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组织本地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单位做好招投标准备工作,及时登录招投标相关网站,查看招投标公告,购买标书,按照招投标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未出来前,可参照《2015年强基工程招标文件(示例)》(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各业务科室须将投标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交投资科汇总。

  各投资科负责汇总《申报项目汇总表》,将投标项目与评审类项目列在同一张表中,但须注明是招投标项目,统一上报省经信委(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项目只需填报项目汇总表即可)。

  (二)资金支持方式

  1、工业强基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取设定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根据项目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其他支持方式详见附件1)。

  2、专项资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567号)管理,原则上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种源费(限中药材扶持领域)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市州经信委、企业如对项目申报资料格式和具体要求有疑问,请与省经信委负责相关专项方向的业务处室联系。

  投资规划处 彭 景 0731-88955435;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殷立科 0731-88955373;

  消费品工业处 刘志明 0731-88955397;

  装备工业处 刘 斌 0731-88955385;

  原材料工业处 赵鲜松 0731-88955381;

  电子通信产业处 易永彤 0731-88955390;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宋 虹 0731-88955461;

  信息化推进处 邓凌鹰 0731-88955419;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投资规划处邮箱:abc2212144@126.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上一篇:关于对关键共性技术需求进行修改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